第 174 章 07【二更】(2 / 2)
一点红又问:“洗澡去么?”
秦蔻:“好。”
他把秦蔻横抱起来,抱进浴室去了。
***
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发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团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发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
式装扮。
林诗音人好看(),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才来多久,就已经可以装扮的十分和谐好看了,况且这古装的发髻与这种法式慵懒风格搭配起来,还真是有一种很别致的和谐。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胡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发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叹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寻常时候,他身边是带着四个剑童的,上下楼梯都是抬着轿子、轮椅或者滑竿,但他上的楼顶多也就九层……那还得是佛塔才能有九层。
二十七层的楼,难道要冷血来搬他和他的轮椅么?
所以,无情淡淡地说:“小师弟,你同秦姑娘出门看看去吧。”
冷血皱了皱眉,正要说话,秦蔻却已经反应过来了,微笑着说:“要不你先去楼梯口看一眼?”
() 无情眯了眯眼,有些困惑。
他虽然瞧上去冷冷淡淡、不近人情的样子,但其实并不难相处,也并不爱端着架子,虽然不明白秦蔻的意思,但也不大好意思拒绝她,便抿着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秦蔻顺顺当当地使唤着冷血帮他推轮椅,冷血本来就会去推,被使唤了,也没一点儿不满。
打开门,进了干干净净的楼道,一拐弯,进了电梯间,秦蔻指着电梯说:“这个叫电梯,就是一个大铁盒子,上下有绳索连接,就这么直上直下,想去几楼就去几楼。”
无情明白了。
他点点头,说:“那我去换衣服。”
他当然也想看看千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也是个年轻人,心又没死,好奇心也没死。
秦蔻说:“算啦,你这样的人,换上什么衣裳该被围观还是要被围观的。”
无情的样貌是非常出众的,苍白的脸、寒星般的黑眸、难以用“英俊”两个字去形容,他这种寂寥、高远、苍白的气质其实并不健康,非要说的话,就是俊美,他的气质、轮椅还有眼神,是极富故事性的。
而且他这轮椅是木头的……
这轮椅里头估计还有很多机括和暗器……
木头的轮椅本身就很显眼了,再加上他极为出众的外形,换不换现代装都一样,该拍照的人还是会拍照、该看的人还是会看。
所以,就这样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没打算在现代常住,拍上了网又怎么样?
秦蔻催:“诗音,红哥,出门啦!”
一点红手插着兜出来了,林诗音换上切尔西短靴,靴子落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很喜欢这样的声响,觉得很有走路的气势,不会像以前一样,走路弄出声响还会觉得自己不够端庄。
傅红雪刚洗完猫,心力交瘁,不太想出门,阿飞喜欢黏着秦蔻,所以也换了T恤、短裤和球鞋一块出门,秦蔻不赞同地看着他的衣服,说:“今天要去买秋装。”
阿飞不想花秦蔻的钱:“我不冷。”
秦蔻伸手拉一拉小朋友的高马尾,说:“到冬天怎么办?你还不冷?”
阿飞说:“我可以上山去猎……”
秦蔻:“打住!不要再提猎狐狸鞣皮子的事情!不可以!”
阿飞闭上了嘴。
林诗音揉了揉小阿飞的脑袋,说:“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去进货,我发工钱给你呀?”
阿飞想了想,点了点头。
秦蔻心想:这年纪似乎该去上学了……晚上回去和爸爸打个电话问问吧。
众人下了楼。
雨后,有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眼前出现的场景,当然是冷血与无情这辈子都没见过的,高楼林立之中,各色植物被昨夜的雨水洗得青翠欲滴,晨风一吹,露珠滴入泥土中,地面铺着石砖,即便下了雨,也不会有烦人的泥泞。
这里的楼都是二十七八层高,在楼下抬头时,就恍然让冷血想到了自己曾在林中见过的梓树,梓树很高,从下往上望的时候,会生出一种这树木是通向天际的。
这里的高楼比之梓树,还要高很多,像是一个巨大的、有远古气息地丛林,丛林中的树木却都是泛着冷光的琉璃、石材与钢铁。
很怪异。
唯有新雨之后,那种翻起的泥土与青草的香气,那些青翠欲滴的植物,让人有熟悉的感觉。
再看眼前,是三三两两的人,闲适地走着,享受着清晨。
无情的唇角就勾起了一点淡淡的笑意。
忽然,有什么东西“嗖”的一声过去了,风驰电掣的,无情用自己出色的动态视力一捕捉,是……嗯??!
这是……轮椅么?风驰电掣的轮椅??比马车都跑得快的轮椅??!
然后就是有个中年人气急败坏地在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喊:“爸!停下!你慢点!!”
前面轮椅上坐的那个老年人得意地哈哈大笑,骂道:“怂娃!怕甚哩!你老子前面等你!”
然后一溜烟不见了。
中年儿子:“……&(*&……%……&%#¥&*……!!!”
秦蔻饶有兴趣地摸了摸下巴,对无情说:“诶,那个是电动轮椅,你看是不是很方便,要不要你也买一个回去,就当是现代特产了嘛!”
无情:“…………”
无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