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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昭眉没有多说一句威胁的话。他只是重新站起来,将手机在对方面前晃了晃,随即插入口袋里。这简单的动作看在金瓶眼里,却无异于利刃收鞘。

金瓶仰望着山一样沉默冷酷的陈昭眉,在他眼中,陈昭眉再不是那个可以任意欺侮的贱奴,而是捏着他性命的恶魔。

他如同被刺穿了心一样,脸上顿现死灰之色,双目没焦距地望着这个恶徒。

见金瓶如丧家之犬,陈昭眉并不觉得痛快。像他刚刚说的,他觉得自己做的算是一件顶没意思的事。

及至陈昭眉回到包厢,已经过了大半小时。白瑰免不得问他:“怎么去了这么久?”

陈昭眉答:“我在冰室看到了金守贞……”说着,陈昭眉又挤眉弄眼地低声说:“还有一个女人。一看就是市井里的那种女人。”

白瑰有些讶异:“你是说,他和一个外头来的女人在冰室密会?”

“是啊。”陈昭眉叹了口气,“也怪你们白家的人太软和了,上次没受到惩罚,现觉得白家好欺负,居然带了个女人来,说是想毁您的清白!”

白瑰似没想明白:“他能怎么办到呢?”

“这样简单,听他说,是想先买通我,在你的茶水里下药,叫我带你去下头歇息,再把贼人引进来,这就可以了。”陈昭眉的话半真半假。

他刚刚已从金瓶口中撬出了全盘计划:金瓶花钱买通了市井混混丹妮,以及戏楼的小领班。有领班的帮助,他自然能把丹妮带进被清场了的戏楼。领班先把陈昭眉骗到地下室,让丹妮糟蹋并拍照。这样,金瓶就能威胁陈昭眉,让他帮忙算计白瑰的清白。

听完金瓶的叙述,陈昭眉觉得好笑:别说他不会折在一个混混手里,就是他马失前蹄,真的不幸被那个丹妮给搞了,他也不会被威胁到。

他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被“侵害”了,而不是被“玷污”了。他会因此受伤,但并没有因此变得“不完整”,更谈不上“被毁掉一生”。

这不是他的优势,而是他的幸运。

他的幸运是生在一个与巫星不一样的社会。

他很难想象,这样的不幸如降临在白瑰这样的人头上,会造成一种怎样的灾难。

陈昭眉微微一叹,望向白瑰的眼神里都多了几分真切的柔慈。白瑰有记忆以来,从未被这样的目光看过。就好像蝴蝶第一次振动翅膀,花瓣上带着香气的粉末都会随之飞舞。白瑰的眼睫毛扇动两下,黑色的眸子凝睇陈昭眉,似乎在无声地问着什么。

陈昭眉沉默半晌,说道:“我实在难以想象,他居然会用这么恶毒的办法对付你。他明明知道,这对你而言会是极大的伤害。”

当陈昭眉洗掉金瓶的朱砂痣的时候,那么不可一世的金瓶仿佛连魂儿都丢了,全无生气。他明明是那么刚强的一个人,一瞬间变得弱如草芥——这样的巨变,连陈昭眉都不曾预料到。

抹掉一个人的朱砂痣,似乎真的是一件过于可怕的事。

在完成陷害白瑰的任务的路上,陈昭眉不免却步。

白瑰听到陈昭眉的话,却没有什么情绪的波动,只说:“你多虑了。”

“多虑了吗?”陈昭眉想了想,却说,“你可别太自信。虽然你是万里挑一的真言师,但是被下了药,恐怕话都说不利索,更没法对付那个粗壮的女人。你的清白,可不保啦!”

白瑰只道:“我没有淫念,这不是淫行,不是我的污点,只是我的不幸。”

陈昭眉愣了一下,没想到言行保守的白瑰也有这样现代的观念了。但是他还是摇摇头,叹气说:“可是人言可畏啊。我这样的人倒也罢了,你可是世家公子,以后要谈婚论嫁、要迎来送往的,身上出了这样的事情,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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