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卖完兔子(1 / 2)
等花生和各种豆类晒干分完,已经是七天后了,毕竟挖花生,比较费时间。
哪怕现在太阳这么大,从早晒到晚,花生要想晒好也至少需要三四天的时间。
这些事一结束,村民立马就闲了下来,毕竟现在天气这么旱,红薯和土豆地里,想要长出草来,也不容易。
至于在叶子上跳来跳去的小蚂蚱,数量太多了,今天刚捉完,明天地里又有不少,捉不完,压根就捉不完,村民对这种小虫子,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转念一想,无论是红薯还是土豆,种子都在地里面埋着,外面只是红薯藤和叶被糟蹋了,还真不是什么大事,也就没管这事了。
秦溪每天都忙的很,一大早起床,吃完早饭,就跟她大哥一起去林子里捡柴火,遇到能吃的野菜,也不放过,不管老嫩,直接全部薅走,只留根部,静待来年。
茅草啥的,也割了一大堆回去,屋顶上的草,也该换了,之前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风吹日晒,已经朽的差不多了,早点换了早点安心,秦溪可不想以后大下雨的时候,外面下大雨,屋子里面下小雨。
至于秦晴小朋友,也就是以前的万芋,她现在已经入了秦溪家的户口了,征求了她的意见后,名字也改了,就叫秦晴,以后,她也能在村里分粮食了。
为了她户口的事,秦溪带着她,又是打报告,又是写申请保证啥的,忙活了两天,腿都要跑断了,总算是把这件事给办好了。
村里的小学开学后,秦溪就把人给送了过去,为此,还给以前同在知青点住过一段时间的杨建华送了二两红糖,让他在上课下课的时候,多注意秦晴一些,不为别的,千万别在学校被人欺负了。
虽然秦溪没在学校挨过欺负,可不代表她没看到过学校里的阴暗面,小孩子真要是起了坏心,不管不顾的,干起坏事来,比大人还利索,前世她可没少看到那些个校园霸凌的新闻,看的她是咬牙切齿的。
现在秦晴已经被她划归到自己的领地了,无论是户口本上,还是现实中,秦晴都是她的妹妹,为她考虑的周全一些,是应该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天气越发燥热,干的不行,村里的露天水井,一到八月,就彻底干了,干的透透的,现在村民取水,都要去山里的溶洞了,离得倒不是很远,半个多小时就能走到,一来一回,也就是一个多小时。
要是这口溶洞里的水也干了,他们就要走三个多小时,去深山里面取水了,一来一回,就是六七个小时,主打一个折腾人。
这天都干成这样了,人吃的东西,都要费尽千辛万苦去找了,更别说兔子吃的。
那十几只兔子,已经长大了,秦溪也不耐烦养了,像唐颖那样,多好啊!
更重要的是,现在压根就找不到多少兔子吃的东西,那兔子瘦了不少,再养下去,她都不知道要用什么东西来喂它们了。
卖掉,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过在此之前,秦溪要先完成一个约定,给秦河送了两母一公三只兔子过去,这是分家的时候就说好的,她没想赖。
剩下的兔子,她全都装在背篓里,卖到了永新县的黑市,她一个人搞不定,还叫上了她哥。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这十几只兔子,卖出了一个非常不错的价格,二块五一斤的价格,虽然比不上黑市里的猪肉,可跟过年时候的价格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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