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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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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榆过上了每天日出不作,日落不息的美好生活。

虽然这个世界上没有手机这种迷人的小妖精,但是娄娘不愧是娄娘,在屋子木头床旁边的柜子上面,给白榆准备了许多各式各样的话本子,供白榆消遣无聊的时光。

现下时节虽然已经入了初秋,秋老虎却是威风赫赫,根本不凉快。

但也有一个好处,便是不用烧火取暖。

白榆起床的时候都已经快下午了,只把头发梳理透彻,也不梳什么繁杂的发式,把一头如墨一样的长发往脑袋顶上一盘,然后往帽子里一塞就齐活了!

尼姑穿的海青宽大舒适,走路的时候在里面扎马步也没人能看出来,而且粗布料子半点也不需要注意刮蹭。

白榆在屋里屋外走起路来的样子十分浪荡不羁,恨不得用袍子的角,把地面的蒿草全部都刮蹭一遍,浑身上下都透着惬意松散。

半点没有清修之人的克己复礼,一看就是个假尼姑。

白榆舀了一瓢水,搞了一点青盐蘸着,好歹把牙刷了,但是把牙龈刷出了血,毕竟不是恭王妃了,娄娘在外头买来的这古代的“刷牙子”也不知道什么动物的毛做的,粗制滥造得很。

对付着洗漱好了,站在小木屋的门口感受着外面拂面的清风,准备给自己弄一口热乎吃的。

她手里捏着一本昨晚上看到后半夜的话本子,讲的是一个古代的女子勇敢追爱,和她的大伯哥一见钟情,然后卷了家里的一半钱财私奔的故事。

白榆看得如痴如醉,因为话本子里面的女主角和她的大伯哥马上就要被她的“瘸子”夫君追上了。

白榆在现代世界里面也没有什么太高大上的爱好,基本也就是看小说。

不同的是之前都是抱着手机看电子版,现在是直接看纸质书,还更护眼了一点。

不得不说,古今中外,大家的性癖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

这话本子的作者显然深知“人之劣根性”,将这个故事写得香艳淋漓,禁忌感给得也很足。

嫂子文学香,弟妹文学也不差呢。

而且女主角的夫君还是个阴郁的瘸子,这要素不就齐活儿了?

白榆就着昨天晚上看的那一部分往下翻,结果发现作者吊人胃口,小媳妇儿和大伯哥藏在了山下的一个山洞里头,成功和瘸子夫君带来的人擦肩而过。

有惊无险。

白榆的眼睛离不开书册,像一个将要上京赶考的书生一样聚精会神孜孜不倦。

手在自己的袖口里面摸了摸,摸出了一个火折子,然后蹲在一个室外的随便几块砖头搭起来的炉灶旁边,吹了吹火折子去点火。

结果点了半天也没感觉到热度,低头一看原来是没有引火的细绒了。

白榆蹲在地上,根本懒得出去搜罗枯树叶子一类的东西,伸出舌尖舔了舔手指,看了一会又翻了一页。

小媳妇儿和大伯哥洗鸳鸯浴。

白榆

嘿嘿嘿嘿嘿嘿地笑,如果此时此刻是黑天,山里有人路过的话,一定会觉得这山里有什么山精鬼怪正在吃人害命。

这小说描写得十分热辣,不得不说古人的用词比现代世界的那些被阉割过的电子书要大胆多了。

刺激!

白榆抹了一把不存在的鼻血,又低头看了一眼,腿都蹲麻了,自己周围也没有什么能够抓过来点火的东西。

最后把手里的书册翻到前面,把自己看过的部分扯下了几页,然后一股脑地塞进灶台下面,再一次吹了吹火折子,点着了。

灶台上面放着一个小砂锅,锅里先是烧着水,而后白榆去屋子里面取了两张干饼,一边看书一边把饼掰碎了往锅里的水里扔。

没错,都是糊弄饭。

其实谢玉弓的担心不无道理,白榆一个人生活确实“有些艰难”。

但这个艰难通常来源于白榆自己,因为白榆基本上是什么都会的,要不然她也不敢就这么一个人跑出来。

她会做一些很普通很基本的饭菜,因为她从小就是一个人待在家里,为了讨好爸爸妈妈,她对着菜谱学过。

想着爸爸妈妈忙完了回家能够有一口热饭吃。

虽然家里是有保姆的,可是白榆那个时候看了一本关于美食的小说,小说里面总是说带着感情做出来的饭格外好吃。

白榆确实给自己的爸爸妈妈做过,虽然比不上什么大厨的水准,甚至比不上家里的保姆,但味道基本上也过得去。

只可惜她的爸爸妈妈并不怎么买账,虽然没有当面打击她,也将那些饭菜都吃掉了,但过后委婉地跟她说以后这些事情还是交给保姆。

从那以后白榆就算是会做饭也是做给自己吃,但是书里说的那种带着爱做出来的饭好不好吃白榆始终不太了解,可一个人吃饭确实是没有滋味的。

因此后来白榆再长大一些,能照顾自己了,家中的保姆辞退掉,白榆隔三差五会给自己做一顿饭。

其余大部分的时间都是糊弄。

白榆深谙做饭的糊弄学,那就是把一些东西都混在一起,有的时候会得出意料之外的味道。

就比如现在。

把两张油盐都俱全的饼扔在锅里煮开,再搞了一些青菜放进去,尝一尝有一点淡再放点盐。

很快香味儿就开始弥漫。

这饼也是娄娘提前给她备下的,白榆这两天把所有的东西连菜窖里储存的食物都算上,全部整合了一下,得出了自己入冬之前根本不用下山买东西的愉快结论。

她一个人本来也吃不了多少东西,有的时候烧两个红薯能吃一天。

而且白榆不会经常开火,没有风的天气里,白榆把红薯直接削皮,生吃也能顶一天。

她只有在有风的天气里才会开火,因为外面的这个小灶有烟雾还有水气,在升腾起来的时候会被风在半空中吹散。

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发现山里有人,白榆可不想还没待够,就像放狼烟一样让别

人发现了。

烂饼青菜粥炖好之后,白榆换了个水壶放上去烧了一壶水。

之后就把火给灭掉,自己蹲在火堆边上也烤出了一脸的汗。

懒得回到屋子里去吃,白榆索性就坐在火堆边上,把书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面,搞了个勺子从小砂锅里面舀烂饼粥吃。

好吃。

是那种非常原始和淳朴的味道,食物都混合在一起别有滋味。

人这个东西,其实是非常简单的生物,心理层面得到绝对的放松和满足的时候,对物质和食物的需求就会变得非常单纯。

白榆吃得饱饱的,用烧开的水把锅子烫了烫,洗干净之后,把烧开的水壶拎到门口去,又从屋子里拿出一个粗瓷的茶壶。

给自己泡了一壶茶梗喝。

为什么说是茶梗呢?因为娄娘买的这茶确实是……只有茶梗。

粗茶淡饭说的就是她,而且还不仅如此,白榆有的时候还会去挖野菜。

最开始的几天她根本就不会离开自己的小木屋,非常警惕,完全不会动火。

后来她慢慢地只有在有风天才动火,等到半个月以后依旧没有什么人跑进这山里来,白榆这才在出来放风的时候,在这山里转一转。

夜里睡觉的时候总有两只猫头鹰离得非常近,仿佛就在白榆的头顶上叫。

白榆并不觉得恼怒,这种自然界的声音天生就带着催眠的作用,她也不觉得猫头鹰叫得难听,毕竟在白榆的世界,这猫头鹰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什么东西一旦跟国家两个字沾上边,就变得非常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白榆只是好奇它们都蹲在哪里,围绕着小房子的周围找了好几圈也没有看到。

不过白榆看到了野菜,就是从前她认识的一种超市里也有卖的,婆婆丁。

这东西有一点苦,但是药用作用很强,而且下火。

白榆觉得自己这几天有点上火,所以这天她把自己的袍子下面系成了一个兜,找了一把小刀,在自己的房子周围转来转去地挖野菜。

一边挖,还一边轻轻唱着比较符合情景的歌曲。

“啊~我的妻,王氏宝钏……”

声音在山林里面回荡,惊飞了两只落在树上的鸟。

八成它们生活在林子里面许久了,没听过这种野兽的嚎叫。

白榆晚上又吃上了野菜粥,今天的风很给力,烟雾和水气才升到一人来高就被卷走了。

白榆搞了一点糙米扔进去,油和盐都是后放的,但是因为炖的时间足够长,而且这个时代的米粮从地里种出来全部都是农家肥,没有任何科技,天然的米香非常浓郁。

最后放了野菜。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这要是在好一点的饭店里,怎么不得卖个三十块钱一锅?

白榆把一小锅的食物全给喝了。

然后又熬了一个大夜,小媳妇儿和大伯哥的故事竟然还没完!

小媳妇儿无数次和自己的瘸腿夫君擦肩而过,宿命感直接拉满。

而且小媳妇儿在和大伯哥缠缠绵绵的时候,竟然偶尔会想起他的瘸腿夫君对她的温柔体贴。

大伯哥身体固然强壮,固然在干那个事儿的时候嘿咻嘿咻个没完。

荷尔蒙爆炸,但终究是一个莽汉,吃饱就睡,还有点喜欢喝酒。

两个人在逃命的路上他也没忘了打酒喝。

但是瘸腿夫君就非常温柔体贴,还会注意到小媳妇晚上会不会口渴,甚至会贴心地在床边屏风上面放一个披风,供小媳妇起夜的时候方便穿着。

白榆手里面的书页越来越少,但是小媳妇儿想起自己瘸腿夫君的时候却越来越多。

长相对比一下大伯哥除了那玩意儿让人满意之外,输得有一点惨烈。

因为瘸腿夫君是一个细腻入骨的人,白榆在还剩下十几页的时候,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这个故事应该是写不完!

根据白榆多年的读书经验,这他妈的……可能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

小媳妇儿大概是根据这次私奔终于发现了瘸腿夫君的好处,然后走的应该是和她的夫君破镜重圆的路!

小媳妇已经在做梦的时候都想着自己的瘸腿夫君,到最后几章的时候,甚至在逃跑的时候回头看。

她竟犹豫着要不要和她的瘸腿夫君见上一面!

反观大伯哥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身边人的异常,每一天吃吃睡睡,还挺快乐。

白榆翻到了最后一页,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天亮了!

故事还没有结束。

卡在了一个瘸腿夫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两个孙子竟然在灯火阑珊处”的结局。

小媳妇儿终于和他的瘸腿夫君对上了视线,一眼万年。

中间横亘着数不清的爱恨情仇情天恨海。

然后是未完待续。

未完待续!

啊!

白榆爬起来索性不睡觉了,点了一盏灯放在床头上,把娄娘给她买的所有的书全部都摊开,准备找这个故事的下册。

结果找到外面天光大亮也没找到!

这就是一个才写了一半的故事……

抓心挠肝困得两只眼睛下面都是黑眼圈。

她这样白天黑夜地沉迷其中,结果给她搞了个戛然而止。

娄娘怎么就买了个才写了一半的故事啊!

白榆甚至有一种冲动,想要跑去山下把这本书的另一半给找到。

不过这种冲动最后被她自己遏制住了,毕竟小命还是比较重要的。

白榆吹灭了灯关紧门,躺在摊开了一床的话本子里面睡了一大觉。

夕阳西下才醒过来,然后随便糊弄了一口吃的,重新打开一本书,沉浸到另一个故事里面去了。

白榆读了两页,从床上坐起来又开始嘿嘿嘿嘿嘿嘿。

这是个

龙阳故事!

娄娘那把年纪挑书的眼光竟然还挺歹毒。

白榆是一个杂食党,就是说什么都能看,什么都能吃得下去。

毕竟什么都磕只能让人营养均衡。

不过为了愉快,白榆先翻到了最后,看到了全书完这三个字才重新翻回来看。

这是一个皇子和皇子之间相爱相杀,都为了争夺皇位最后将彼此纳入后宫的美丽故事。

三天没有刮风,白榆没有煮饭,白开水也喝完了,感觉自己有点馋了。

第四天狂风大作,很快沥沥淅淅地下起了雨。

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应该是岁月悄无声息地划过,步入深秋之后的第一场雨,也是最后一场雨了吧。

雨下得很大,小木屋毫无例外地漏水。

白榆把自己吃饭的碗碗盆盆都摆起来接雨水,比较幸运的是她睡觉的地方不漏。

因此白榆卷着被子,嘴里咬着肉干,手里拿着书对着床头的灯烛,时不时发出一些意味不明的奸笑声。

外面的雨点敲打着屋顶和屋檐,屋子里面盆盆碗碗偶尔会发出叮叮当当乒乒乓乓的声音,仿佛是美妙的伴奏。

这个小屋子不遮风,也不算不能避雨,但这是白榆此时此刻能够感受和触摸到的“最真实”。

没有胆战心惊,谎言将被戳穿的惶恐,也没有需要绞尽脑汁,才能够用新的谎言覆盖旧谎言的疲惫。

她生平第一次……过上了彻底戒断曾经自己赖以生存的谎言后,轻松无比的生活。

不觉得孤独,每一天都精力充沛,连挖野菜都变得那么有趣。

秋雨之后野菜很快就挖不了了,这些婆婆丁全部都长出了小黄花,开出的一朵一朵花,像是缩小版的向日葵,迎风招展十分好看。

林子里面还有其他的一些花,有一些已经凋落,白榆每天巡视地盘的时候,还会给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些花取名字编号。

四号小紫这两天就要凋落了,白榆拍了拍小紫的脑袋说道:“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对,应该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来年春天再见。”

一场秋雨之后,连续两三天都没开晴,气温也开始骤降。

白榆开始在自己的袍子里面添衣服,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子也是盖得严严实实的,有的时候还会觉得稍微有一点凉。

每天要喝热乎乎的水,幸好这几天风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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