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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一个麻烦,刚才那一发轰溃山巅的雷电实在太响亮,军营里的那些精灵除非全部死光,否则就算是聋子也会听见一里的声响,当军营那边喧闹起来,开始有大队人马往这边赶来,雷曼巳不能继续停留。
今晚发生的事情,绝对不能公开,若是可以,雷曼也就不用三更半夜偷偷来干,所以他是非走不可。
只是一下子功夫,雷曼与他的助手就消失天际,毕竟人家是乘风而来,驾云而去,速度一流,不比我们两个用腿跑路的,累得要死,还在快要归营的时候被大队人马撞到。
由于我在索蓝西亚名头太响,那一千多人包围我和冷翎兰之后,目光闪动,看来不怀好意,似乎是在打算要不要趁机下手,把我们两个人干掉。
其实他们真是想得太多,如果让我来说,根本不用把冷翎兰计算在内,要是大家真的性命相搏,我这个便宜妹妹多半会独自突围,扔下我在这里被千箭射成刺猬。
“住手!谁敢伤害我国贵宾?全都给我滚下去。”
幸好,最紧要的关头,我在索蓝西亚的至交好友前来相救了。
335#发表于 2009-1-9 01:51
第四话 因材施教 特殊实习
大祭司柏南克是匆匆忙忙赶来的,听说是被那声巨响给闹醒,连衣服也来不及穿好,十万火急地策马赶过来。
精灵是爱护自然的种族,如非必要,不会把马当坐骑,但大祭司显然没有传承这项美德,快马加鞭不说,还歪歪斜斜地在马背上系好裤带,扣好衣钮,差点还从马背上摔下来。
考虑到大祭司生平最爱的消遣与运动,被惊醒的他来不及穿好衣服,要边骑马边穿戴,这点我是可以理解的,但跟在他马屁股后面狂奔的两名小侍童,居然也在一面跑步,一面穿衣,这点就让我大开眼界……看来,果真是能者无所不能,大祭司把美人献给我,是因为他另有取乐之道,这位喜好YY小说的精灵大祭司,嗜好广泛,真令我不得不写个服字。
“发生什么事了?唉呀!兄弟,你怎么跑到这里来?要有个闪失如何是好啊?”大祭司一见到我就慌忙下马,拉着我的手猛摇猛问,我简单表示听见山谷有巨响,出来看看,回程时碰到这些精灵仁兄。
“哦,小事一件嘛,你是陛下和我的贵宾,怎么能为了这种小事来劳动你呢?你只要说一声,我派人替你搞定它。”
大祭司的这份诚意着实令人感动,说来也好笑,我生平也不是没有被人拍过马屁,但却从没有被这么高位阶的人奉承过,柏南克在索蓝西亚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身分,被他这样近乎拍马屁地礼遇着,那种感觉还真是有些……
“那就拜托你派人替我去山谷看看,瞧瞧里头到底有什么东西?还有,我托你找的人,务必快点给我答覆啊,我也等得很急的。”
“一定一定,你早点休息吧,明天还有连场大宴,好酒好菜好女人,如果今晚没睡好,明天就不能享受了啊。”
靠着大祭司的解围,我和冷翎兰从容离开,走向我们所居住的营地。路上冷翎兰低头思考,沉吟道:“……想不到雷曼居然对我们下杀手。”
“我没差,反正走到哪里都有人对我下杀手,只不过你冷二公主跟着吃点亏,他搞千奸沓不晓得你是谁,反正跟着一起轰了就是。”
“你的运气实在很好,走到哪里都有高人援手,刚才那一记雷击确实难避,要不是有高人现身,化雷卸电,我们没有可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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