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自由邦士人的税金与权利(2 / 2)
而官僚代表们则莫名的有些感慨,皇子们的态度似乎与官僚类似,也喜欢稳定。
所以折腾出了这麽多的折中妥协的事项,就是希望解决民间冲突的同时尽可能维持原状。
现场沉默了一会儿,正义感爆棚的民间代表,又想到了一个稍微有点在意的地方:
「殿下恕罪,我刚才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之前殿下似乎说过,要以缴纳凭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那麽在大明和美利坚王国省份的普通人,应该是不需要这种凭证就能直接参加考试的吧?
「这样相对于王国省份的普通人,相对于自由邦的普通人是拥有一定特殊权利的?」
大皇子听了这个问题就忍不住直摇头,这次九皇子开口做了回答:
「省份的百姓,相比自由邦的百姓,在面对王国朝廷派出机构的时候,当然是拥有更多权利的。
「王国省份的普通百姓,参加任何科举考试的时候,都不需要额外的缴税凭证。
「因为普通人生活在省份,日常生活就是在为王国创造财富,他们的所有税金也全都缴纳给了王国派出机构。
「你们难道就没有意识到,王国省份的所有行政机构,实际上都是王国朝廷的派出机构?
无一错一首一发一内一容一在一一看!
「而自由邦百姓的常规税金,却都是缴纳给自由邦行政机构,而不是交给王国朝廷和下属派出机构的。
「所以对于自由邦百姓而言,想要参加王国朝廷组织的科举,以缴税凭证作为条件非常合理。」
现场的三方九个代表,听到九皇子这样的解释,心中都有了一个别样的想法。
民间代表和官吏代表想到了,但是都忍住了说出来的冲动。
贵族代表中的盖茨却忍不住说了出来:
「敢问殿下,那自由邦百姓如果移民去王国身份,那不是也不用专门缴税就能参加科举了?」
九皇子理所当然的回答:
「也不是,王国省份有户籍管理制度,新移民要在本地居住满三年以上,才能参加本地的科举考试。
「相当于新移民要连续缴税三年,才能参加王国省份的科举考试。」
盖茨马上追问:
「但是殿下,这是常规税金啊,这也同样说明,移民到王国身份,就不需要专门为参加科举而缴税了。」
九皇子这次给了肯定的答覆:
「是的,这个规则对你们也有好处,正好可以让实在不想和你们打交道的士人,主动迁居王国身份。」
大皇子这时候看向三个贵族代表:
「自由邦毕竟是大明的一部分,是美利坚王国的一部分。
「不愿意留在自由邦的百姓,前往王国省份生活,这是一项理所当然的规则。
「在这个问题上,不需要做过多的讨论,除非你们准备脱离王国。」
大皇子的话是提醒也是威胁。
这次的正式会议之前,大皇子就专门跟贵族代表们聊过,要允许自由邦的刁民迁往省份。
现在就是把这件事情再拿出来说一遍。
并且警告他们,这件事情没得商量,不接受那麽你们就造反吧。
三个贵族代表都不敢接这个话茬。
现场沉默了许久,直到书记员写完了新协议事项的文件,大皇子看过之后让现场所有人传阅。
让所有人都确认,文件内容没有什麽原则上的问题和错误。
然后大皇子再次开口:
「好了,你们带上一份抄件,回去跟其他代表联络说明一下。
「三天之后,在承运殿再次召开大会,将相关事项宣布下去,而后开始正式实施。
「我们不想在这件事情上花费过多的精力,所以尽快敲定下来去落实。
「我希望你们能够说服其他的代表,不要在大会上东拉西扯的讨论一些没有必要的事情。」
三方代表都没有再多说什麽,都是点头哈腰的答应着。
现场等着书记员陆续复印了几份协议的临时稿件,给他们每个人都发了一份。
发完临时稿件复印件之后,大皇子宣布这次会议结束了。
三方代表赶紧告退,各自带临时稿件返回住处,召集同伴们共同阅读和讨论。
这些协议上的具体条款,如果直接拿出去讨论的话,让当事人直接接受,可能稍微有点困难。
但是解释的方法,妥协的逻辑,在今天的内部会议上,就已经讨论清楚了。
这些协议上的安排,就是对各方而言都能够接受的条件。
三方代表回去之后各自说服自己的同伴,共同接受这样的具有可行性的妥协方案。
三天之后的正式会议顺利召开,大皇子安排礼仪大臣宣读内阁决议。
声明王国内阁和朝廷对自由邦民间呼声的重视。
然后说明态度,美洲自由邦的现状是大明圣上亲自决定的,圣上和皇子们也不希望改变自由邦的制度。
不过圣上圣明,在自由邦的框架内,准备好了应对各种新变化的方法。
也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订立协议事项。
所以在大明圣上的指示下,在大明十五位皇子的主持下。
王国内阁和采纳了自由邦贵族丶官吏丶士人们的建议,拟定了新的协议事项。
然后就是具体的协议事项的内容了。
由于都已经实现讨论好了,这次的内阁决定说完之后,现场没有出现什麽特殊的情况。
而是直接举行了新协议事项签署仪式。
因为担任自由邦执政官丶大法官丶议长的人都在现场。
所以内阁拟定好的文件直接拿出来,让他们现场签署,现场宣布生效。
协议签署之后,大皇子宣布会议结束,让所有代表各自回家,准备配合落实协议。
但是也额外点名,专门留下了一批代表,在第二天再次进宫开小会,为协议的实施一些部署。
比如皇子们讨论出来的,太守府的框架和辖区分配,主要是明确太守府不直接对应自由邦辖区的规则。
理由也是现成的,早期太守府的规模应该要小,数量上也应该尽可能的少,以实验的形式实施。
所以一个太守府管理多个自由邦,太守府下设几个到十几个分守厅,每个分守厅管辖一个或者多个自由邦下属县。
符合此前讨论的原则,相关代表也都没有什麽意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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