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守城(2 / 2)
寇羽从雪地远处走来。
手上提着头狼的尸身。
顾越想要走两步,不料一个脱力。
陆成济赶紧:“卧槽,你没事吧。”
然后有眼力见地把大祭司扶起。
那边,鬼使神差丢了狼尸就要冲来的寇羽一顿,又把狼尸捡回。
整座熔金之城被鲜血浸透。
矮屋里的雨露君们毫发无伤。
姜乙嗷地一声冲出,拉着一堆小姐妹就去照顾伤员。
临行前媚眼如丝,恨不得扒拉着顾越猛亲,被大祭司冷淡禁欲的视线赶跑。
破晓阳光熹微。
祭司护卫十余七八。
巷战的勇士尙还活着大半。
第一批守城的天君只剩寥寥几人。
同伴的尸体被一具具从狼尸中翻出,有人在低低哭泣,很快一切又归于平静。
族长被咬中一只手腕,那金雕看着比他还急。
族长却笑容爽朗:“狼肉留着过冬,城守住了就好。”
又沙哑叹息:“守住了就好。”
祭坛上,姜乙熟门熟路在用碗大的木勺捞狼脑。
然后涂在伤员创口上。
但凡有不愿帮忙的雨露君,都要被姜乙痛斥:“一只狼都没杀,干活挑什么挑!”
自从被顾越从大祭司的宝座上赶下来,姜乙愈发回归天性。
突然有人低声向他禀告:“芍死了。”
姜乙一顿。
木然嗯了声:“怎么死的。”
姜瓦是他侄子,成婚比姜乙成年还早,姜乙是被芍照顾长大的。
那人说:“烧了屋子,和狼同归于尽死的。我听说,芍昨天给自己刺了纹身。用的不是鸽子血,是姜瓦的血。狼是最记仇的,狼能嗅出姜瓦的血,芍是想替姜瓦复仇。狼闻到血,就知道复仇的是谁。”
姜乙许久没有说话。
远处,鹿目扒拉着烧成灰烬屋子,那双小鹿般浑圆的双眼一片赤红:“姐,你理我啊姐,你说过做完这件事就跟我好的——”
那人问姜乙:“要和大祭司说吗?毕竟……芍是个雨露君。”
姜乙摇头:“别拿这些事烦他。”
顾越:“我在这里。”
姜乙呆愣,抬头。
晨雾蒙蒙。
姜乙扒拉着顾越袖子猛哭,然后说,他现在就要去立个石碑,把芍他们的名字凿上去。
“我们总会死,石头不会。”姜乙说。
顾越轻轻拍了拍他的脊背。
姜乙没敢为芍多留眼泪。
怕眼泪珠子把她从天上扯下来。
到了晌午,寇羽斩杀的那匹头狼被众人杀了分吃,姜乙愤恨吃得肚脐滚圆。
头狼的狼骨被族长郑重交还给寇羽。
经此一役,寇羽不再是吃祭司软饭儿的小奴隶。
而是熔金之城真正的勇士,他可以拥有肥美的土地,可以用狼首向族长换取牛羊,甚至可以有自己的姓氏。他的妻、他的子嗣,都能被冠以姓氏。
那边,姜乙吃完就开始琢磨着凿碑了。
姜瓦死后,姜芍变成了芍。
姜乙想把芍再改成姜芍。
鹿目向他恳求:“就用芍吧。芍是勇士,改掉姜姓是她点过头的。她不是姜瓦的依附品。”
纷飞的大雪终于停止。
天空为被血洗的城池放晴。
同样斩狼有功的李凤衣也去登记了姓氏。
造册时要写上血亲。
李凤衣被迫登记了一个:“李小球。”
因为小黄迫切表示,小黄也想要体验有姓氏的感觉。
李凤衣:“……”
族长亲切问道:“李小球是你什么人?”
小黄赶紧催促:“要不,就说是你爹?”
李凤衣怒而拍桌。
族长:“??”
李凤衣:“是我那不肖子!”
旁人见那木桌被拍出裂痕,了然,那是有够不肖的。
这边,李凤衣和小黄父子情谊破裂。
那厢,寇羽走到何处都有热烈的视线追随。
一朝之间,整座熔金之城都知道,寇羽是斩下头狼狼首的猛士。
和他并肩作战的祭司护卫凑到他面前。
一声咳嗽。
隐晦表示,有了头狼狼首,他可以讨任何雨露君的欢心。
任-何。
那护卫见寇羽不上道,恨铁不成钢。
“哪个雨露君没梦到过,天君立下汗马功劳,当着全城的面把兽首送给自己。不是我说,你都有胆子和祭司同乘了,你能不能有点上进心?”
寇羽神色淡淡。
一群护卫对他怒目而视。
寇羽是族里的勇士。
但大祭司那是族里的神!唾手可得的机会摆在面前,这勇士是傻了?!
没想到了晚上的庆功宴。
寇羽提着头狼头盖骨上座。
谁都知道这是和大祭司同骑的羽壮士。
气氛一时暧昧。
年轻的祭司端肃坐在案首,玄衣上的血迹未洗,是他立下的累累功勋。遮挡他脸庞的黄金面具象征着权力的顶峰,他是普天之下最尊贵之人。
有无数天君、地君用炽热仰慕的目光追逐英勇的祭司,但看到案前的寇羽——那一道道眼神又黯然避开。
唯有第一勇士才配得上天神下凡的祭司。
族长揶揄开口:“你要用狼首向我换什么。”
他转向座下,朗声开口:“羽壮士手上的,是头狼狼首。”
人群一阵叫嚷,口哨声此起彼伏响起。
族长说:“你可以换取十只牛。”
“或二十只羊。”
“或一圈豕彘。”
城中地位森严。
祭司食太牢,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族长给出的礼待诚意满满。
“或者,”族长笑道:“你也可把狼首送给你心仪之人。”
“若他收下,他可成为你的妻,或者,你可成为他的妻。”
人群爆发出笑闹与欢呼。
姜乙吃狼肉吃撑,扔挣扎着嚷嚷:“没有第一个选项,历来惯例,都只有他嫁到祭司府,没有祭司下嫁……嗝!”
案上,陆成济惊呆。
顾越一手支颐,懒懒看向案下的小奴隶。
像是瞧一个挺有趣的玩物。
陆成济:“……”这眼神,这要是没性癖我把狼头吞了!
小奴隶漠然
。
祭司是雨露君。
他会有愿为他赴汤蹈火的天君。
自己不过是百日里萍水相逢的过客,且自己有重要的人要去寻。
浅淡的芸香草味在鼻翼一隙而过。
寇羽决意抽身。
“我要二十只羊。”
殿内蓦地寂静。
族长一噎:“你、你要什么?”
旁人皆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姜乙把狼肉一摔,要不是顾忌祭司颜面,就要掐着寇羽脖子大喊:渣男,渣男!
你都和祭司同骑了!
顾越轻轻笑了下,毫不在意:“给他。”
族长只能把二十只羊记在羽壮士名下。
寇羽下去前,朝大祭司的方向看去。
琳琅盛宴,满桌烛火里,只惊鸿一瞥。
小奴隶心口发麻。
祭坛之上,祭司寝宫,茫茫雪原。
几日记忆如电光回闪,似曾相识的情绪依稀冒出,很快被寇羽压下,胸中隐痛如怅然若失。
二十只羊足够他再过百日。
百日之后再无交集。
寇羽回座。
旁边护卫气到肝颤:“兄弟,你是脑子被狼咬了吗?”
“大祭司和你般配,你俩杀狼都默契。咋就没把握机会了呢?”
“要我说,你俩连来我城邦的时间都前脚接后脚,就隔了一天,这不是天作之缘是啥……”
寇羽一顿。
心中如有惊涛骇浪:“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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