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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兔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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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微甜,又带着点儿咸,紧接着,就是烈火一般猛烈燃烧的辣。

啊,多熟悉的味道呀,这绝对用的是川地椒类,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厚重感和劲头儿。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也养一方物件。

不然,也就不会有“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说了。

年轻时来北方上学,临走前,爸妈曾给他装了一瓶土。

“这样就不算远离故土啦。”

当时的他还年轻,满腔热血,躁动着,翻滚着,像一只笼子里关不住的鸟,做梦都想去外面的天上翱翔。

听了这话,还有些不耐烦。

“这么沉,妈,我不想带。”

好端端的,装这么一瓶子土干嘛?

蠢不拉几的。

妈妈还想坚持,当爹的却叹了口气,“娃娃不想带,就随他嘛。”

妈妈愣了愣,慢吞吞把土瓶拿了回来。

当时的少年,并没读懂这里面蕴含的情绪,只是高兴起来,又美滋滋数着开学的日子。

哼,这个鬼地方,他从小看到大,早就腻味了!

我要赶紧离开这儿。

八月底的那天,他顶着大太阳,拒绝了家人相送,一个人踏上北上的列车。

这一去,就是一辈子。

可能他当时也不知道,这块南方的浮萍,竟就此扎根于北地。

再回南时,已然带了几分陌生。

思及此处,李老爷子又夹了块干锅兔肉,砸吧着,嚼着,那些甜美的肉汁一点点渗出来。

像小溪,像流水,在口腔中汇成一汪。

咽下去后,李老爷子给自己倒了杯乡愁。

对面伸过来一只酒杯。

他掀了掀眼皮,宋大爷又往前怼了怼,“倒点儿么。”

一个人喝闷酒,简直是世上最悲苦的事情。

李老爷子哼哼两声,“就知道蹭酒喝。”

虽是这么说,到底给他倒了杯。

两只老手轻轻碰了下,淡灰色的酒液往上跳了下,又乖乖落回去,溅起一圈圈涟漪。

些微苦涩中,夹着一点咸,还有稍纵即逝的甜……

说实在的,真不算好喝。

可偏偏就是那缕甜,像极了漫长冬日午后暖融融的阳光,叫人舍不开,放不下,魂牵梦萦。

李老爷子缓缓吐了口气,目光掠过喧杂的人群,好像一直穿透门窗,一直往西南,直直地,落到故乡去了似的。

后来他在清江市落了脚,有了体面的工作,里里外外,都会被人尊称一句“李老师”。

他满足,他意气风发,他豪情万丈,觉得全世界都在脚下,一切艰难险阻全部粉碎。

过年回老家,他带了好多精美而昂贵的礼物,坐下去,看着曾对自己耳提面命的长辈们换了态度,几乎带了点儿小心翼翼……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满足。

我长大了,那些曾经对我说教的人,也在努力征求我的意见……

“爸,妈,”他兴致勃勃道,“跟我走吧,我给你们养老,这儿又小又破,没什么可留恋的。”、

他们住的地方是个老小区,四面全是蜿蜒的山丘,短短一条路,也要七绕八拐的。

一旦下雨,几个路口就成了泥洼子,稍不留神就摔个大跟头。

他从小到大的噩梦中,十有八九都跟那些泥洼子有关。

他本以为父母会高高兴兴跟他走,去繁华的大城市,可万万没想到,两位老人想也不想就摇头。

“不走,我们不走。”

“为什么呀?”

他不理解,“这里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们的根啊。”

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都是熟悉的样子。

举目四望,全是熟悉的人物,就连地上一块不起眼的泥巴,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可去到大城市呢?

他们算什么?

什么都不是。

他们是这片泥地上土生土长的大树,体内流动的是这里的水土,离开就会枯萎。

根须扎得太深了,拔不动。

若硬要挪走,就死了。

“知道你在外面好好的,我们就放心了。”

曾经满头乌发的女人,也染了银霜,说这话的时候,笑容十分满足。

她一手养大的孩子,有了出息,还记得他们。

她高兴。

临走前,年轻的李老爷子主动问道:“妈,以前你帮我装的那瓶土……还在吗?”

说来也怪,曾被他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好像突然多了莫名的吸引力。

他分明事业有成,曾想追求的东西都在手了,却突然胆怯起来。

他的胆子离家出走了,好像,好像忽然就变成留恋故土的孩子。

这里陈旧的东西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充满吸引力。

墙角的青苔,街角的破屋,甚至回荡在街头巷尾的熟悉的笑骂……空气中浮动的厚重的香辣味儿,油腻腻的火锅……

重新踏上火车站时,他忽然觉得孤独。

分明周围是海水一样汹涌的人群,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像一只游荡在外的孤魂野鬼。

他要离开家了。

他硬生生把自己的根须从温暖湿润的泥土中□□,倔强地前行,又狠狠扎在另一个地方。

风吹过,雨淋过,现在,叶子开始落了,可总觉得……有点陌生。

不,这不是我的归宿,变黄的叶子苦涩道。

他似乎又变成当年那个一切从零开始的孩子。

他的手忍不住发抖。

直到伸入背包,摸到那个冰凉的玻璃瓶后,才仿佛汲取了一丝勇气……

一壶酒不多,也就两百毫升左右。

李老爷子饮毕,忽然搓了搓脸,对老友道:“过两天,我要回家看看。”

回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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