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好一个物归原主(2 / 2)
搜书名找不到, 可以试试搜作者哦, 也许只是改名了!
死了,也就死了。
大不了从头再来。
万族大陆土着就不同了。
他们必须要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用最强的杀人技去杀死对手。
每一次副本之行,都是一次生死搏杀。
能够提升到五十级。
可以说,这些人已经经历了成千上万次的生死搏杀。
这样一路杀出来的人,心态跟普通玩家自然不一样。
此刻的米滢并不知道其中原因,不过还是震撼於这些人身上强烈的杀气。
於是......忍不住问道:“这麽多将士,你就这麽送给我了?”
“想什麽呢?”
顾楠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回道:“我只是暂时把他们交给你。
当完成任务了之後,你还要原封不动的把人给我还回来。
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队伍。
哪能让你摘了桃子。
你要是想要的话,可以自己完成城主府的特殊任务。
然後获得官身,一点点的培养。”
米滢翻了翻白眼,没好气道:“你当我不想啊,培养这一支队伍,至少花费了几十亿金币吧?
这麽大的支出,整个华国。
甚至是整个万族大陆,除了你浮光破晓之外,还有第二个人能玩得起吗?”
“哈哈。”顾楠尴尬的笑道:“可以慢慢培养。”
“哎......见惯了好的,其馀都看不上了。”米滢没好气道:“都怪你,把我的胃口都养刁了。”
“......”
顾楠也是无语了。
这也能怪我?
米滢本来还有点开心,以为自己要白得一个千人队伍。
可是一听,只是借用自己几天。
原本还有点高兴的心情,瞬间开始失落了。
哎......人啊。
就是这麽复杂的动物。
对此,顾楠也是哭笑不得,只能打趣道:“这第二个惊喜,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就收回来了。”
“喜欢!”
“谁说不喜欢了。”
眼见顾楠要做出收回【洪禹城千人将虎符】的动作,米滢立刻把【洪禹城千人将虎符】收回包裹之内,笑道:“能用几天,我已经很知足了。
反正你的就是我的。
等我下次需要的时候,再找你要。”
好吧。
这丫头还挺想的开。
把【洪禹城千人将虎符】交给米滢之後,顾楠又交代了牛二等人几句。
牛大丶牛二等人听说顾楠不跟随他们一起出征。
脸上难免有些失落。
不过,再想到顾楠承诺的那些奖励。
一个个摩拳擦掌,恨不得现在就冲上战场。
对此,顾楠也很是无语。
但愿......明天的神之右手等人看到这帮土着的时候,不要太‘惊喜’。
.....................................
神域,帮派驻地。
“最新消息。”
米东主动开口道:“莱茵公会不知道从什麽地方采购了大量的黄金装备。
目前,莱茵公会的主盟和分盟,所有跟莱茵公会签约的玩家,全部都获得了一套40级获得45级的黄金装备。
核心成员,更是获得了50级的黄金装备或者暗金装备。”
“具体有多少?”
神之右手皱着眉头问。
米志东回道:“根据统计回来的消息,最少有上百万件。”
“怎麽突然出现这麽多高等级装备?”神之右手疑惑的问:“莱茵公会从什麽地方弄的?”
“这个重要吗?”
朝歌公会会长纣王哈哈大笑道:“他们莱茵公会的黄金装备越多,我们应该越高兴才对。”
“是啊!”
情谊兄弟盟主情谊无双笑着附和:“莱茵公会的装备越好,我们的收获才会越大。”
“目前已经确定,莱茵公会公会战邀请的都是他们的分盟。”狂傲武尊开口道:“根据统计,莱茵公会的主盟有5万人。
分盟成立的时间不长,帮派等级较低,加在一起也不过15万人。
总共二十万人。
这二十万人之中,许多都集中在30级-35级。
反观我们这边。
咱们所有盟,出动的都是满额五万编制。
加在一起就是三十万人。
除此之外,我们还暂时调配了其它友好公会的高手。
目前,所有主力等级都在35级以上。
不管是人数优势,还是等级优势,都在我们这边。
不过,我们这些公会的主力大部分都是白银装备黄金装备。
装备上,跟莱茵公会可能会差一点。”
“这点差距,在人数优势和等级优势面前,可以忽略不计。”灭世公会会长灭世帝天笑道:“三十万对二十万人。
优势在我!
诸位要明白,公会战的爆率是普通死亡的爆率的五倍。
这些人的装备越好,等胜利之後,我们这些人的收益才会越高!
这样算起来的话,莱茵公会还真是好人。
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成了我们装备的搬运工。”
“哈哈哈......”朝歌公会会长纣王忍不住笑道:“这个理论有趣。
莱茵公会不是装备的生产者,而是装备的搬运工。”
“好了。”
神之右手示意大家安静之後,朝着米志东问道:“网路舆论方面,交给你们米家了。
毕竟,只有你们出面。
我们这一次的公会战,才会名正言顺。”
米志东笑着点点头,回道:“这个放心。
我们米家控制了不少自媒体,这些人早就开始带节奏了。
按照时间推算,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将会是高峰期。”
“你们米家的实力,我们还是相信的。”神之右手满意的点了点头,回道:“一切准备就绪,接下来就是莱茵公会消失的时候了。”
“纠正一下。”米志东不悦的开口道:“是莱茵公会物归原主,不是消失。”
“对对对。”
神之右手淡然一笑,不以为意的纠正道:“物归原主!物归原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