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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却如一道惊雷灌入秦修文耳中,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等秦修文脑海中将县衙粮仓之事一捋,顿时就知道了前因后果,忍不住都想把身上的官服脱下来烧了——这糟心的县令,谁爱当谁当去!

这事竟也怪不了前身,毕竟在他来新乡当县令之前,这个县衙的粮仓早就已经空了!

只其中自然有寅吃卯粮之故,更多的则是官吏上下勾结,盗卖粮仓之粮,富了自己的口袋,而等到真正遇到了灾年,那就无粮可赈!

你说如果查到了会不会被砍头?当然会!但是一般上面不允许大规模的开仓放粮。

预支一些粮米是可以的,届时原数归还即可,但是想要开仓放粮,是需要上级批准的,上级会批吗?上行下效,上面府衙的粮仓就满了?

上面不批,又没有权限开仓放粮,粮仓中到底有没有米,是陈米坏米还是砂石?又有谁知道?

秦修文曾在史书上看到过明代贪腐之风甚重,那也只是扫过几眼,寥寥数笔而已,根本不入心。

而此刻身处其中,秦修文才真正知道其间的严酷,他想在大明做一个好官,可能吗?被允许吗?

第11章

秦修文并非什么圣父,非要救人于水火之中,他到了这个世界后,不过是为了保命,才想要当一个清官。

毕竟是长在红旗下的一代,在商场上可以用杀人不见血的镰刀去割韭菜,可以搅风弄雨,但是这些都是在规则允许之内的,就算有些东西游走于灰暗地带,也不会明晃晃地去践踏法律、去做一些很“刑”的事情。

而如今,不管是原身也好,还是他的上级和下级也好,都是一丘之貉。目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是在这个封建君主专制的社会下,一个大不敬和僭越之罪都可以杀的人头滚滚,更何况是如此明目张胆地贪污受贿、做尽违规之事?

明朝时期多灾多难,其实官府也是有较为完善的赈灾制度的。在洪武二十七年,就有所规定,“以天下郡县预备仓粮贷贫民。”

也就是说,在风调雨顺的时候,由官府出面,将老百姓手中富余的粮食收入预备粮仓之中,然后等到出现灾年,再由郡县粮仓中的粮借贷给家中已经没有粮食的老百姓,等灾情过去,再由老百姓偿还借贷的粮食。

秦修文相信,当时提出这个预备粮仓提议的人,绝对是心怀天下之人,想要尽可能多的去拯救普通老百姓的生命,能够使这个国家在危难中安稳渡过。

计策是好计策,但是坏就坏在执行者身上。

这个粮食收进来,不可能连年囤积,毕竟米粮之物也是会坏的。那么今年的收进来,明年再收的时候,今年的是不是要卖出去一部分?毕竟粮仓的仓位有限,各地地方政府也需要资金流转,再去进行新一年度的收购。这样一来,是不是就会出现买卖的差价?新粮陈粮之间的价格有区别,每一年的粮食价格都有波动,而有利可图的地方,自然就有人心不轨。

一开始或许只是低买高卖,形成利益链后,再到后来有贪心者是明目张胆地进行盗卖,缺的粮食怎么办?为了应付检查,粮仓里上面一层或是放置一些好米好粮,下面则是陈米,或者更有心黑者,干脆用砂石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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