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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细细地擦去后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径直从于思煜的身边走了出去。
于思煜从门口探了半个身出去,看着他的背影发了会呆。有个同学从旁边一阵小跑地追到了他身边说:“李之洲,化学老师找你。”于思煜看到他小小地点了下头。
他叫李之洲。
从那以后,洗手间成了他们所在的两个平行世界的共通空间。于思煜好像忽然患上了尿急尿频的病,没事就要往洗手间转上一圈。在这里,于思煜又碰到了他好多次,虽然每一次他出现在视野里的时间,不过是短短几十秒。
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恶疾还是在某一日不治而愈了。
那一日,于思煜在操场的角落里看到李之洲。这是他第一次在除了洗手间之外的地方看到他。
他看到他正牵着一个学姐的手。
行吧。还能怎么样呢。于思煜心想,他早就对这样的事情习以为常。谁让他有个剑走偏锋的取向。
少年人的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像一场仲夏夜的梦。好在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觉得暗恋和梦都是他的私有物。
高二文理班分班,于思煜跟李之洲分到了一个班,甚至后来还成了前后桌。不过于思煜已经能够平稳自然地跟他打交道,就像对普通同学一样。
然而没人知道,分班那一天,当于思煜在一众陌生的人脸中看到李之洲的那一瞬,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心里的那些欢欣雀跃的火苗摁了下去。火成功地被扑灭了,只留下一地的火星子。
于思煜在想事情时,总会不自觉地转笔。笔在手指间转了几圈,啪地掉到了桌面上,他那离家出走的思绪也随着这一声“啪”而驻足回首。他轻轻地吸了口气,把笔捡了起来,准备最后再解一道题就收拾东西去吃饭。
落在草稿纸的墨越来越淡,于思煜抬起笔对着光看了看,发现笔芯已经彻底没了水。他把笔放在桌上,低下头便开始在桌膛里翻找笔芯,最后只翻出了个空荡荡的盒子。他叹了口气,想着算了,反正快下课了。
一只手从于思煜的身后伸了过来,擦过他的耳朵,拿走了桌面上那只偃旗息鼓的笔。
于思煜小小地吸了口气,捂住被手的温度燎红了的耳朵,转过了身。
李之洲从半站着的状态下坐了下来,不紧不慢地拧开笔。他的动作很轻,一点声音都没有。拧开,把没有水的笔芯抽了出来,再把新的笔芯插进笔筒,拧回去。
于思煜紧紧盯着他微微泛着粉红的指尖,默默地咽了口唾沫。
李之洲在纸上画了一下,确保能笔能写后便把笔递了回来,“给。”
“谢谢。”于思煜的右手仍握着自己的耳朵,于是大费周章的将身子再往后扭了一下,才用左手接过笔。
“刚刚弄到你了?”
“啊?”
“耳朵。”李之洲的眼皮向上掀了一点,开扇的双眼皮叠了起来。
“没,有些痒。”于思煜胡乱的搓了搓耳朵,搪塞了一句“谢谢你的笔芯”便转了回去。
于思煜已经没有心思再去解题了。他轻轻咬住下嘴唇,咔嚓咔嚓反复摁着笔上的按钮。
烦死。那根本不是错觉。
李之洲这个人是真的很温柔。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一份小小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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