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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那年的冬天,唐纳言带她来过一次香港,也走过了这条古老的街道。当时她的手被哥哥牵着,暖暖的,在石板路上走得很快,不必担心会摔跤。
唐纳言很短地笑了下,“现在才刚入秋,哪里会有人卖这些,要等圣诞。”
庄齐不讲理地说:“那我不管,就是不一样了,我想要的东西没有买到,它就是不一样。”
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委屈,忽然之间湮没了理智,大概是从听见他的声音开始的,她就是这么没有用,一挨上唐纳言就忍不住要撒娇。
世上也只有他一个人,会接住她无数次的耍赖和胡闹,才令她这样放不下。
不是香港不一样了,是没有哥哥在身边,世界都变得不一样了。
唐纳言又问她:“吃晚饭了吗?”
庄齐很乖地嗯了声,“吃了,和同学一起吃的。”
她真的要挂了,再这样一问一答下去的话,心里那道好不容易构建出的,用于自我欺骗的防御机制,就要全线崩塌。
它不可以失效。
这段日子,庄齐全靠着歪曲脑海中的真相、动机和知觉活过来。
她反复地对自己强调,她一点也不想唐纳言,只是依赖惯了,一时之间戒不掉而已,总有一天会好的。
她被潮水般的情意逼得没办法,躺在床上,身体也像陷在了柔软的淤泥里,越是挣扎,就沉得越厉害,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调节自身感受,达到情绪自洽。
唐纳言仍在那头叮嘱,“你要是再去那条街的话,走路小心一点,不要看手机,那些路都不平的,很容易磕着碰着,知道......”
没等他说完,庄齐就飞快地挂掉了。
够了,不要再往下说了,别再说了吧。
她把手机扔在床上,自己慢慢地蹲下去,把脸埋进膝盖里。等再站起来的时候,光滑的裙面被眼泪打湿,黏腻腻地吸附在小腿上。
勇气是精神上的消耗品,不会源源不断地供给,庄齐差不多就要用光了。
她洗完澡,躺在床上仍一字一句地背着采访稿,反复形成肌肉记忆。
和庄齐同住的,是一个京大的女孩子,叫胡莹,读中文系,是个十分狂热的张迷。
她很晚才从外面进来,怀里抱了几本书,“不好意思,我去了趟商务印书馆,回来太晚了。”
“没事,我也还没睡,买的什么书啊?”庄齐说。
胡莹哦的一声:“几本杂书,我们那边很难买。”
庄齐点头,没再继续追问了,人家明显不愿说的情况下,就不用多问了,这是起码的礼貌。
晚上用功过猛了,以至于梦里都是散碎的文字,捡都捡不起来。
隔天去香港大学,下车时,本部大楼旁的凤凰木红绿相间,火红的花瓣如丝绸艳丽,细叶榕撑开参天的树冠。
胡莹站在庄齐身边,仰头看着树上的凤凰花,口中喃喃地背诵,“黑夜里,她看不出那红色,然而她直觉地知道它是红得不能再红了,红得不可收拾,一蓬蓬一蓬蓬的小花,窝在参天大树上,壁栗剥落燃烧着,一路烧过去,把那紫蓝的天也薰红了。”
庄齐笑了下,“《倾城之恋》里的句子,你读的很好听。”
胡莹嗯的一声,拉着她一起讨论,“你也喜欢张爱玲,那你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他们是有爱的吗?”
“爱情吗?我没怎么读出来。”庄齐诚恳地摇了一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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