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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伏景光目露凶光:“是谁让你来杀我的。”

女人没有回答。

她用没受控制的左手从腰后的小包里抽出一个类似锥子的东西向诸伏景光脚面扎下去。

趁诸伏景光收脚躲开攻击的空档,她爬起身冲向匕首。

她快,诸伏景光比她更快。男人猎豹般扑过去,抓起地上的匕首顺势翻滚一圈。

但女人只是使了一招声东击西,她半途突然调转方向,扑向婴儿车。诸伏景光试图折身也已经来不及,下一刻,他被一柄袖珍手枪对准心脏。

袖珍手枪只比女人攥拳的手大一点,她手背泛红,指关节被鞋跟摩出几个细碎的口子。

女人眼底翻涌起戾气:“苏格兰,杀我朋友的时候,你一定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朋友?

诸伏景光死死盯着眼前黝黑的枪口,大脑飞速运转。

面前的女人知道他的代号,她可能和组织有点关系,或者她口中所谓的朋友和组织有关联。

从对方的精神状态来看,似乎存在厌男的可能,所以被他杀掉的“朋友”应该是位女性。

诸伏景光在记忆迷宫里转了一圈,检索出一道人影。他看向女人,说出一个名字,问:“你是来为她复仇的?”

“没错!”

女人情绪变得激动:“要不是你!她也不会死!”

诸伏景光轻叹一声:“她做了不利组织的事,就算不是我,琴酒也会派出其他人杀掉她。”

“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谁杀了她,我就杀了谁!”

诸伏景光不再说话。

不管是琴酒交代他铲除的那位为组织效力的“朋友”,还是面前的女人,他们都不是什么善类。

不值得被他手下留情。

诸伏景光是温柔的风,但他也知道“取舍”二字改如何书写。善良的人在组织里可活不下来,他们只会被碾碎成渣。

小不忍则乱大谋。

正义是被罩在玻璃里的光,遥不可及,但他们必须前仆后继。为了能扳倒盘踞在这片土地上扎根多年的黑衣组织,诸伏景光亲手把自己敲碎,再一片片重新拼好。

要夺枪吗。

诸伏景光想起几个月前袭击组织修理厂的女人。

诸伏景光当时也只是听了一耳朵,知道有个女人从伏特加手里夺走了他的枪,还顺势揍了伏特加和修车厂老板一顿。伏特加还差点因此挨琴酒枪子。

组织里没有几个具备夺枪技能的人,也没发生过枪被夺走的事。伏特加是组织里第一个被人夺枪的,现在诸伏景光将成为第一个夺走其他人枪的组织成员。

在进行卧底任务前,诸伏景光曾接受过为期三个月的夺枪训练,但他迄今为止从未实战过。

况且夺枪这种事,一旦失败,必死无疑。

诸伏景光死死盯着面前的女人,呼吸放缓。藏在西装下的肌肉微微隆起,提前为接下来的争夺战进行蓄力。

他必须快如闪电,如毒蛇般在0.01秒的瞬间发起攻击,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夺走手枪。

就算没能成功抢走枪支,他也必须在女人反应过来控制住她的手,让她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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