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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鸿门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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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曹操曹操到,来电的正是唐雨诚。

“小乐啊,恭喜你得奖。”唐雨诚喜气洋洋道。

今晚是《谁是通灵王》最后一场比赛兼颁奖仪式,唐雨诚早就知道乐祈年多少能得个奖,所以在办公室加班到这个点儿,准备了一堆媒体通稿,打算在获奖结果公布的同时开始一轮营销造势。

他对乐祈年原本的期望是拿个银奖就好,没想到他发挥这么出色,竟然逼得节目组将原本的金银铜奖取消,不得不发四个奖……唐雨诚可真是捡了个大宝贝回来啊!

话说回来,《谁是通灵王》最后一期节目搞得还怪像模像样的,竟然请了三个演员来扮演怪物。众选手也演得像模像样,好像他们真的遇上了怪物似的。

——是的,钢铁唯物主义者唐雨诚即使在目睹了直播中的怪物后,其坚定的无神论世界观依旧没有动摇。在他眼里,怪物都是演员扮演的。日记本上浮现的文字也是事先做好的特效。导演带人冲进旧校舍,却发现哪儿空无一人,那就更好解释了:那段是事先录好的片段,直播时播放出来,让观众产生了选手从旧校舍中消失的错觉。

这节目组的编导还挺厉害的。唐雨诚佩服地想。他差点儿就信以为真了呢!

实际上,网上有不少和唐雨诚抱有同样想法的人。《谁是通灵王》在他们眼里,不过就是一场比较逼真、比较刺激、比较恐怖的娱乐节目,一切怪力乱神都是节目组事先安排好的剧本。毕竟,世上哪可能真有鬼呢?要是有鬼,为什么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一个也没见过呢?

虽然节目和唐雨诚事先的想象有出入,但结果大差不差,只要在通告里将乐祈年获得的“银奖”改成“最佳人气奖”即可。顺便还能大肆渲染一下他有多么受欢迎,暗中拉踩一下郑昭羽——反正郑昭羽现在是个人都能踩上一脚了。

传爵娱乐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果只给郑昭羽安排普通的剧本,他的表现和文森佐、双胞胎他们差不多,顶多也就是人气稍逊乐祈年,至少不会沦为全网黑的对象。现在可好,洗白他的难度就跟洗煤球差不多了。唐雨诚已经知道好几个业内知名公关公司拒绝跟传爵合作。就连他们都觉得洗白郑昭羽难度太大,那小子今后想在娱乐圈混下去可就难了。

乐祈年这次出尽了风头,唐雨诚今天晚上光是商务合作的电话就接到手软。明天还要去见好几个合作方代表呢。

更离奇的是,传爵的霍子希霍总居然纡尊降贵亲自给他打了电话,表示想见乐祈年一面,请他安排时间。

那家伙该不会想挖墙脚吧?先是挖了那么多坑让我们跳,现在又想来挖墙脚,你们是专业挖掘队出身吗?

唐雨诚本想一口拒绝,但转念一想,乐祈年不是黑白不分的人。他当初在传爵什么待遇,到了晨曦又是什么待遇,有谁比他...

自己更清楚?即使霍子希跪下求他回去,他也不可能回心转意的。说不定还要演一出“当初的我你爱答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的戏码。

好想去现场观摩哦!可惜霍子希只请了乐祈年一个人,他这个经纪人不能跟在身边,没有欣赏好戏的眼福了。

“……所以,我安排你明天去跟霍总见面。”唐雨诚轻松地说,“你可要礼貌一点儿。你那张嘴有时候怪毒的,人家霍总病着呢,你可别把人家气到病入膏肓。”

“唐哥,不用我气他,他已经病入膏肓了。”乐祈年无奈地说。

他刚瞌睡就有人来送枕头了。霍子希肯定知道关于郑昭羽的事,他正好跟姓霍的打探打探。

“到了人家霍总面前你千万别这么说。”唐雨诚谆谆教导,“万一把他气出个三长两短,那可就说不清了。到时候你拣好听的说,听见了吗?”

“唐哥,你就不怕他把我挖走?”以传爵的财力,支付晨曦的违约金还是轻而易举的。

“年宝,你是什么样的宝我还能不知道吗?”唐雨诚笑吟吟地说。

“唐哥,你真是我的哥!”乐祈年跟他肉麻了一会儿,挂上电话。

阎煜和奥特曼全程旁听了他和唐雨诚的对话。

“霍子希单独约见你,总觉得是鸿门宴。”奥特曼沉思,“你把郑昭羽打得落花流水,霍子希没准要替他报仇呢。”

“我倒觉得他是想挖墙脚。”阎煜说。

“可当初小乐在传爵待遇不是很差吗?现在小乐红了他们又想把人挖回去,脸皮也太厚了吧?”

阎煜笑了笑:“脸皮不厚怎么闯生意场?他试着挖一下,小乐没准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同意。不挖的话,小乐一辈子也不可能回去。如果你是霍子希,你会怎么做?”

说完他露出奇怪的表情。这话怎么像是在骂他自己呢?刚才乐祈年还说他脸皮厚来着。他对乐祈年所做的事不也相当于挖墙脚吗?

明知道乐祈年有个“鬼媳妇儿”,还坚持不懈地追求。不追求的话,乐祈年一辈子也不可能多看他一眼。追求的话,说不定哪天都打动乐祈年了呢。不是都说烈女怕缠郎吗?烈男大概也差不多。

乐祈年没看出阎煜的心思,只是注视着三张符咒。

“那正好。明天我去见霍子希,顺便跟他打听郑昭羽的事。”

“我能不能安心去往生就看你了小乐!”奥特曼握紧拳头,“要是抓不到那个幕后黑手,我死也不瞑目!”

“……曼珊老师,你的遗体都火化了,早就没有目了好吗。”

奥特曼不搭理他,转向阎煜。

“还是要提防姓霍的对小乐不利。你明天去片场吗?要不跟着小乐?”

阎煜敲打轮椅扶手的手指一停。“明天我还真没空。我预定去医院探望叔叔。”

他望着乐祈年的侧脸,话锋一转,“不过,也不是不能放他鸽子。反正我也不想见他。”

乐祈年收起三张符咒。“不用了。人太多容易打草惊蛇。我单独去见他就好。”

说完他停下动作,“阎导你还不回家吗?”

“这是下逐客令了?”阎煜用自嘲的语气说,操控轮椅滑向门口,“好,我走,不打扰乐先生了。”

...

乐祈年追上他,替他打开门。“我不是赶你走的意思。”他说,“你……你下次想见我的话,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了。别不声不响地跑到我房间里。你这叫私闯民宅、侵犯隐私。”

“是是是,我罪大恶极。”阎煜笑了,“但凡我能爬窗户,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

出了门,他的轮椅朝走廊右侧滑去。

“电梯在那边。”乐祈年指着左边。

“我知道。”阎煜说完停在隔壁房门前,摸出一张房卡,刷开了门,“晚安——邻居。”

他飘然滑进房间内。

乐祈年:“……”

好家伙,他原地一个好家伙。竟然直接搬到他隔壁了!家里开酒店就这么嚣张吗?想住哪个房间就住那个房间?

可恶,有钱真好!

乐祈年“噔噔噔”地冲回自己房间,“砰”的甩上门。惊天动地的巨响响彻整条走廊。

“咋啦小乐?又生什么气呢?”奥特曼问。

“没什么!”乐祈年一屁股坐在床上,瞪着面前的墙——阎煜肯定在那堵墙后面偷笑呢!

“曼珊老师,爬窗户是什么意思?”他问。

“啊?什么爬窗户?”

“阎导刚才说‘但凡我能爬窗户,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那是什么梗吗?”

奥特曼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乐祈年:“莎士比亚你没读过吗?罗密欧爬窗户私会朱丽叶啊!”

那等外国名著乐祈年当然没读过,但多少知道那是个怎样的故事。

他脸上一热,一头埋进枕头里,整个人像条毛毛虫似的滚了几滚。

过了一会儿,奥特曼听见枕头里传出断断续续的笑声。

***

翌日,乐祈年起了个早,按惯例做完早课,换上一件低调的休闲装出了门。

因为不想被人认出来,他戴上了帽子和墨镜,把自己捂得密不透风,从VIP专用通道离开酒店,到了距离酒店好几站路的地方才叫了一辆网约车,直奔传爵娱乐总部。

为了不暴露身份,他连防晕动症符都没给自己贴。以至于下车的时候,他差点儿吐在绿化带里。

现代社会他什么都能适应,就是这晕车……

幸亏早上没吃东西,否则现在绿化带里的小树苗就能收获新鲜的肥料了。

他定定神,乘电梯直接来到霍子希办公室所在的楼层。

霍子希的办公室占据了整层楼近五分之一的空间。门外是秘书的办公区域。

秘书正对着电脑敲敲打打。看见一个裹得密不透风的怪人从电梯走出来,旁若无人地直奔总裁办公室,秘书急忙起身阻拦。

“先生,您找霍总吗?您有预约吗?”

怪人一言不发,只是抬起墨镜,露出一双眼睛。

秘书一愣神。他在传爵见过多少美人,却没有哪个明星拥有这样一双顾盼生姿的桃花眼。

怪人甚至不需要报上姓名。单凭那双的漂亮眸子,秘书就认出他的身份了。

“乐先生。”他毕恭毕敬,微微鞠躬,“霍总等您很久了。请进。”

乐祈年冲他点点头,又摆摆手表示不用他跟来,连门也不敲,径自推门而入。

霍子希的办公室有一整墙的落地窗,站在窗前...

可以俯瞰半个城市的风景。

乐祈年记得霍子希最喜欢站在落地窗前,观赏脚下车水马龙的街道。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就如同蝼蚁被踩在脚下,给人无上的优越感。

同时,他也听说霍子希最喜欢在落地窗前“临幸”被他选中的艺人。虽然知道窗户安装了双面玻璃,从外面不可能看到办公室内的情景(整座城市也没有多少建筑高到可以看见这间办公室),但人还是会产生一种随时都会暴露、被目睹的惊险感和羞耻感。

霍子希最爱艺人那种羞愤难当的表情。他向来以羞辱和凌驾他人为乐。

整个传爵娱乐被他看中的艺人没有一个人胆敢拒绝他,除了此刻站在办公室中的这个青年。

而那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掌握了艺人生杀大权的霍总,背对着青年坐在轮椅上,眺望着窗外的风景。

玻璃上倒映出他的身影——形销骨立,连比照他身材剪裁的西装都显得空空荡荡,瘦削的脸庞毫无血色,眼睛下方乌黑一片。头发倒还茂盛光泽,但一看就知道是假发。

“你来了。”霍子希摇着轮椅转过来,满是病容的脸上挤出一个讨好似的笑容,“小乐,咱们好久不见了吧?”

“也没很久。上次不是才在医院里见过吗?您真是贵人多忘事。”乐祈年说。

接着他想起了唐雨诚的吩咐。要拣好听的说,别气坏了人家的身体。可霍子希这副尊容……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什么好话可说。即使昧着良心称赞霍子希容光焕发,听起来也像在冷嘲热讽。

既然称赞不了霍子希本人,那就只好称赞一下别的了。

乐祈年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轮椅上。

“您这轮椅好先进啊!”他竖起拇指,“看着就高档!什么牌子的?虽然我用不着,但是我想买一辆送阎导!”

霍子希胸口一痛,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就这么蹬腿挺尸了。

这小子是故意来找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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