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硬汉(1 / 2)
出了考场,半夏依旧闷闷不乐的。
要回家时,还怏求着爸爸,要从秋田会馆再绕一圈,孩子心里一线希望,说不定再绕一圈就能碰到大白,看看它过的好不好呢。
但让孩子失望了,秋田会馆依旧大门紧锁,里面拴的,还是那只藏獒。
这还是半夏自从回到顾家后,头一回真正意义上的伤心难过,小女孩的嘴角明显撇了下来。
小民还没见过秋田犬,搞不懂,一条狗哪来的魔力,能让他本该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妹妹伤心成这个样子。遂问半夏:“半夏,是因为那条狗生得好看你才喜欢它的吗,要不咱们去狗市,哥给你买条一模一样的?”
半夏说:“不是啦,哥哥。”又说:“我喜欢它,是因为觉得它就好像原来住在沈四宝爸爸家的我一样,特别可怜。”
曾经,住在沈四宝家时,因为喜欢听她的尖叫声,小龙就总是掐她,打她,秦秀还为了逼问银元的下落,每天都在刑迅逼供她。
半夏为什么放不下大白,是因为当她看到它时,就会想起那段不愉快的过往。
她觉得现在的大白,就像曾经的她一样。
林珺坐在后排,一伸手,女儿就乖乖的依过来了。
她柔声说:“咱们半夏是想救大白,让它以后变的像半夏一样幸福,对不对?”
半夏轻轻点头,却也小声问:“它是不是很贵,要花妈妈很多钱?”
她喜欢狗狗,可又心疼妈妈的钱。
“不贵,妈妈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把它买回来了。”林珺把女儿横抱到了怀里,轻轻的拍着:“睡一觉吧,改天妈妈亲自去问小林伯伯,让他把狗狗卖给你。”
“谢谢妈妈。”女孩喃喃说着,偎进妈妈怀里,睡着了。
给秋田犬装窃听器这件事,在小民和顾谨想来,挺难的。
狗身上除了项圈就没别的东西了,把窃听器装在项圈上,太显眼了。而要粘在毛上,狗一洗澡,或者蹭一蹭就会掉,根本不保险。
但既然连李部长都夸,说法典是个人材,那他必定就有其过人之处。
法典看看老爹,再看看大哥,说:“爸,秋田犬是一条军犬,它的脖子上有犬牌的,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可以加工一个跟秋田犬的犬牌一样的窃听器,拿它,把目前秋田犬的犬牌给换掉?”
世界上所有的军犬都有犬牌,每只军犬也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编号。
东岛军犬的犬牌是圆型的,铜质的,如果能把它分成两瓣,是可以把窃听器藏在中间的。
法典知道秋田犬的偏号,只要再找一块一模一样的犬牌,分成两瓣藏上窃听器,再改一下编号,把狗狗现在挂的那块替换下来,神不知鬼不觉呀。
小民听完,拍了法典一把,说:“你小子,看不出来啊,脑瓜子还挺灵。”
顾谨估计自己要把这事告诉李部长,他都得惊叹一番。
法典在反间方面能想到的,总是常人不敢想的东西。
但作为当事人本身,法典还是很谦虚的,给大哥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一点也不骄傲,反而嘿嘿一笑,自己摸摸脑袋就完了。
说干就干,顾谨立刻打电话,叫反间处的人找一个东岛军犬的犬牌来,照着样子去改造犬牌。
法典也得去现场守着,因为秋田犬的犬牌目前只有法典见过,成色是几成新,上面有没有印痕,只有他知道,像做出只一模一样的,就必须他跟制作的人进行沟通。
而这事,反间部门把它派到了军工厂。
一家人于是开着车,把法典送到军工厂门口,等他们到时,门口已经有七八个工兵在等着他了。
见了法典,一帮工兵集体列队,给他敬礼,再握
手,拉他进门去了。
据说这个国家大部分的男孩子都有军人情结,喜欢当兵,而女孩子,也喜欢找个兵哥哥谈恋爱。
但顾家三兄弟于军旅,原来并不喜欢。
小民穿军装,只是为了更好的开展科研工作,小宪就不用说了,他那种散漫的性格,根本受不了军人严苛的管理和作息习惯。
而法典,原本一门心思只想早点当民警,跑街道办案子的,但最近跑了一段时间的反间,就给反间工作的复杂和刺激性折服了。
顾谨以为他的理想还是当片儿警,但其实他磨拳霍霍,早就准备好去部队反间处施展自己了,
这夜他就在军工厂蹲守,待犬牌做出来,眼看天也快亮了,他独自一人,拿着犬牌,就去Bill上校下榻的威斯特大酒店蹲守秋田犬,给他装窃听器了。
天刚亮,小民的假期结束了,该回药研基地上班去了。
大清早的,顾谨因为担心法典办事会出意外,早早就起床,就去照看法典了。
小儿子一夜未归,林珺也担心他,也早早起了床,正好给小民煎个鸡蛋,煮一杯牛奶,做一份瞎糊弄的早餐。
小民还不知道第二个阶段的实验开始后,多久能结束,而这期间,他是回不了家的。
防止失联,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
半夏虽然是法典晒黑的,但这也暴露了林珺抚养半夏时的一个缺点,那就是,明明半夏是她唯一的女儿,可她对半夏,太过粗养,放养了。
从食物的安全性,到她出门时有可能遇到的危险,碰伤,磕伤,留疤,小民哪怕在部队时,也总是在担心,可林珺于此,似乎特别淡然。
虽然她一直说粗养,是为了让半夏长大后能够更好的独立生存,可小民于此是持反对意见的。
正所谓长兄如父,他自己意识不到,但他于半夏,是一种老父亲式的感情,看不得半夏晒太阳,想想她万一嗑了,碰了,留疤了,更加无法接受。
而且他是反对林珺把半夏培养成医生的,因为医生太辛苦了,他希望妹妹能学一些副课,比如钢琴,舞蹈和绘画,有助于,让她从艺术爱好中寻找到乐趣。
而且慈心厂虽然赚得不错,但林珺也太辛苦,正好现在小宪工资不错,顾谨今年也提了工资,小民目前在部队,一月能拿1500,所以他们家的男人们加起来,是能养家的。
这小子大清早的,就想跟老娘谈谈,让她给慈心搞个改制,把管理和经营整体交出去,一月在厂里拿点分红,再,他和小宪每个月给她一部分钱,让她专职在家,给半夏多报几门辅导课程,从上小学开始,专心陪着半夏。
当然,林珺是个事业女性,这话不好直说,小民转着弯儿,先说:“妈,孝顺父母是咱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现在工资还不错的,准备一个月给你上缴一部分,让你用来养家,做开支。”
按理,全世界的父母,听说孩子准备给自己一部分钱,都会很开心,也会乐于接受。
可林珺偏偏就不,她说:“你想给妈妈钱,妈特别开心,但是妈妈自己有钱,就不用你的钱了,你自己留着花吧。”
出师不利,小民有点头疼,想了想,他又说:“妈,父母最疼爱的孩子,长大以后肯定会比别的孩子更加对父母好。被疼爱的孩子,会加倍的孝顺父母,对吗?”
他其实是想说,他们三个是男孩,养糙点没关系,但半夏是女孩,林珺养精细点,更疼爱她一点,等她长大,就会比他们三个更爱林珺,这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作为母亲,林珺难道不想要女儿更多的爱?
小民觉得从这个角度劝,林珺一定会听。
可他再聪明,嘴巴再能言善辩,毕竟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年青
人,而林珺,四十好几了,于世道看得也更透彻。
而小民的这个观点,恰恰是跟现实相反的。
林珺笑着跟儿子说:“小民,咱们的老祖宗有句古话,叫棍棒底下出孝子。前些年妈妈出诊,走过很多人家,就妈妈所见,被父母偏心,宠爱的孩子,大多都不孝顺,反而,最孝顺父母的,大多是被父母最嫌弃的那个孩子。”
小民毕竟一直长在西方,于国内的人情世故钻研的没那么深,立刻说:“不可能,父母给予那个孩子的陪伴更多,那个孩子就更爱父母才对,因为爱是相互的。”
林珺笑着摇了摇头,说:“你还小,见识得太少,等你长大你就知道了。”
看时间差不多,该去上班了,小民也顾不得绕弯子了,干脆说:“妈,我和小宪都参加工作了,以后可以给你一部分钱,在慈心厂,哪怕您不参与经营,凭股权也可以分红的,您别再上班了,专心在家照顾半夏吧,我知道您想培养她做个医生,但做医生太辛苦了,我反对,我希望她能多学点艺术类的副课,将来也不需要她去从事某一行,特定的职业,而是,能够尽情的享受生活,领略生活的美好。”
丈夫都没有因为林珺的工作而碎嘴过,倒是儿子,居然想让她放弃工作,当家庭妇女了?
虽然林珺知道,儿子除了对半夏太护犊子,也是看她上班太辛苦才会这样说,但她还是很生气。
此时半夏还在甜甜的梦乡里,林珺就准备好好跟儿子掰扯掰扯自己于半夏未来的规划。
不过她正准备说话呢,手机响了,她于是出来接电话。
电话居然是反间处打来的,反间处的同志说:“林珺女士您好,昨晚我们窃听了小林阿西,并听到他讲起一件跟您有关的事情,想跟您聊聊。”
“什么消息。”林环问。
反间处的同志说:“小林阿西吩咐保镖,让他们买一些慈心厂的人参再造丸,并嘱咐保镖,让多买几支水银温度计,我们不太理解他的意图,所以想请问您一下,您作为医生,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买这些东西。”
小林阿西专门买慈心牌的人参再造丸,还买了水银温度计?
这是为什么,他是想干嘛?
林珺一时间也想不明白他这是要干嘛,就跟反间处的同志说自己需要想一想,然后挂了电话。
这时小民已经换好衣服,准备要去上班了,林珺忽而心头一动,问小民:“顾民,你是不是觉得,只要父母对哪个孩子更好,那个孩子就一定对父母好。”
戴上大檐帽,对着镜子将它戴正,小民反问:“难道不是?”
林珺说:“不是。”见小民挑眉,一副不信的样子,她又说:“小林阿西是林悯最疼爱的儿子,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对林悯的吗,大概是怕林东会威胁到他继承遗产的地位,他,正在计划杀了林悯。”
小林阿西,当初林悯唯一带出国的儿子,也是林悯最骄傲的小儿子,他居然想杀了林悯?
这又是人情世故中,小民所不懂的了。
他又摘了帽子,一脸惊讶:“妈,不会吧,当初林悯可是撇下我林东舅舅,独自带小林阿西走的,就证明林悯非常爱他,对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他怎么下得去手,还有,你怎么知道的?”
关于小林阿西想害死林悯,林珺是从反间处的人提供的消息来判断的。
林悯已经七十多岁了,这个年龄的老人,是最容易脑梗的,而人参再造丸可以益气养血,活血通络,如果林悯有脑梗前兆,或者身体不舒服时,吃点人参再造丸,就可以有效的预防脑梗。
而人参再造丸里是含水银的,当然,含量在药用许可的范围之内。
但如果小林阿西从体温计中提取水银,加添人参再造丸里了呢?
那么,它的水银含量超标了。
防止失联,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