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1 / 2)
谢知秋回想起她在萧寻初的簿子中看到的内容。
火炮、突火.枪、□□……
这些东西要是能做出来, 想必会很不得了,能应用的地方也会相当多。
谢知秋没有实权,但她若是为官……
她只是稍作思考, 轻轻松松就能为萧寻初手记中这些器物找出不下百种用途。
方国的局面或许也会因此大有变化。
人人都说萧二少这人不学无术、玩物丧志, 可在谢知秋看来,这些话实在偏颇了。
谢知秋垂眸,不由遗憾道:“你手记中这些器械,若是真能问世就好了。只要能有人赏识、得到应用, 必能改变世间之面貌。”
谢知秋本只是真心表达想法, 她一介平民女子, 也改变不了什么。
但她说完一抬头,竟见萧寻初吃惊地看着她。
谢知秋:“……?怎么了?”
萧寻初似乎有点愣愣的, 直到和谢知秋对上视线,他才慌忙收敛起自己的神态, 可在他自己来不及注意的时候, 语调已不经意变得更温柔。
“你……当真这么想?”
“我为何要骗你?”
“不,我只是……”
有一刹那, 萧寻初的头脑是空白的。
在谢小姐说出赞同之言的时候,他的心跳似乎漏了一拍。
“我只是……”
自从他学习墨家知识以来, 除了自家师父和师兄弟, 几乎从未得到他人的认可, 他也早已不抱希望。
可是谢小姐,她竟又与旁人不同。
萧寻初转过头,轻咳一声,以遮掩自己几乎抑不住要过分上扬的嘴角, 说:“我只是……有点高兴吧。”
细细想来, 这么多年里, 谢小姐竟好像还是除了师门中人外,第一个赞赏他的人。
而且,由于这个人是谢小姐,他似乎比起普通的高兴,还要更欢喜一点。
当年那种感觉又回来了。
他和谢小姐表面上毫无共同点,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他们又总能不约而同地想到一处去。
他说:“我原本以为,你自幼学习正统知识,可能不会对这种歪门邪道感兴趣。”
谢知秋否认道:“只要是书,我基本都看,但不是我看了什么,就全都照单全收的。
“儒家经典我确实都看了,甚至能背出来,这门学问能至今受到推崇,自然有其优秀之处,但其中内容,我绝不是篇篇认同。
“而且,这一门学有出彩之处,不意味着别家就不值得一看了,何必只拘泥一门学说之内?
“其实不只是我,这世上那么多读书人,大部分也不是因为完全认可儒学的理念、认为这是开天辟地绝无仅有的圣贤之言才寒窗苦读的。”
萧寻初有些迟钝:“那为什么?”
谢知秋回答:“当然是为了功名,为了做官,为了当人上人,不得不读。”
她眼睫低垂道:“包括我。”
萧寻初怔住。
谢知秋回答得如此果断,如此理所当然,她的表情波澜不惊,如同早已知晓这才是普世不变的真理。
她先前并没有机会科考,但纵然如此,她仍抱着一线希望,在这种“有用之事”上多费了许多功夫。
谢知秋定了定神,似是觉得这个话题有碍氛围,便改了话题。
她拿出一个紫色的锦囊,交给萧寻初,道:“你先前说的香米,我找到了,是这个?”
萧寻初一见,眉开眼笑:“对,就是这个。”
他伸手去拿。
就在这时,一阵烈风吹过,谢知秋被萧寻初身体披散的长发挡了一下眼睛,她下意识地眯眸,身体前倾——
“小心!”
萧寻初一直很关注谢知秋的情况,在这一瞬间,他似乎以为她要摔倒,急忙一步上前,待扶住她。
下一刻,萧寻初发觉入手的触感不太对劲,才想起来,谢知秋现在实际用的是他的身体,没有他眼睛里看到的那么单薄。
然而这时两人已经离得很近。
萧寻初抬起头时,对上的是真正属于谢知秋的眼眸,那双静夜秋水一般的乌瞳。
他仿佛被烫到似的,匆忙松开她,一连后退三步,口中道:“对不起,对不起。”
谢知秋本未觉得这有什么,萧寻初的反应,反而令她意外。
她问:“何必道歉,你不是怕我摔倒吗?”
萧寻初说:“但你并没有摔倒,我做出这样的举动,多少有冒犯之嫌。”
“这本就是你自己的身体,碰一碰有什么冒犯的?”
“……话虽如此,但我看到的不是……”
说到这里,萧寻初像是想到什么画面,掩饰地躲开她的目光。
谢知秋一顿。
谢知秋想了想,没有说话,只是上前一步,主动抓住萧寻初的手腕,将他先前未拿的锦囊塞到他手心里。
“——!”
萧寻初似乎愣了下神。
“你如果是介意我的女子身份,才避免和我肢体接触,那么大可不必。”
谢知秋直截了当。
“且不说我不介意这种程度的触碰,你我现在使用彼此的身体,本就不同于寻常关系。你对我,可以不必如此拘礼。”
“……!”
谢知秋将话说得如此直白,萧寻初也无法再回避这个问题。
他愣了愣,道:“我明白了,那我……尽量吧。”
谢知秋观他的神情,只觉得这个“尽量”好似有些勉强。
不过,两人过去都没什么与异性相处的机会,又是交换不久,老实说,其实谢知秋自己也没有完全习惯萧寻初的身体。
这种情况,大抵在所难免,只能慢慢适应。
如此一想,谢知秋便没有再逼迫对方,将此事暂且搁置。
萧寻初好似也感到尴尬,为了遮掩自己的情绪,他打开锦囊,确认里面的香米。
谢知秋见状,也看过去。
这是两人接下来的重要通讯方式,他们真正能够定亲之前,见面恐怕没法频繁,掌握一种稳定的交流工具,在短期内或许比见面、搞清楚那黑石头之类的事都更重要。
这令谢知秋有些在意。
“你之前说,这是训练麻雀的?”
“……对。”
“为什么是麻雀?送信的话,用信鸽不是更好?”
“这个……其实说来是凑巧。”
提起这个,萧寻初笑了笑,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大约是两年前吧,我们草庐前面,有一窝麻雀从树上掉下来了,正好被宋师兄捡到。
“这种从树上落下的幼鸟,若是无人照顾就活不了了。宋师兄他向来容易心软,便将那窝麻雀端了回来,我们一起养着。
“谁知这窝麻雀大了以后,居然会恋家。它们白天飞出去觅食,晚上还都知道飞回来。
“这种特性与信鸽有点相似。说实话我们当时也是闲着无聊,就抱着试试的态度训练它们送信——白天用它们爱吃的香米引它们,在它们身上绑上信函,等它们回巢时就能顺便带回去。反向也是同理。
“没想到这窝麻雀天赋异禀,还真成功了!”
萧寻初说到这里,自己都表现得很稀奇的样子。
萧寻初说起以前的事,一双眸子会发亮,熠熠生辉,仿佛整个人都被有趣的事所吸引,对其他事都不再有顾虑。
谢知秋问起这个,本是有意分散他注意力、让他放低对两人性别的戒心的,谁知看着萧寻初投入的神情,反是谢知秋不知不觉听了进去。
她问:“所以我们接下来,就用这种方式联络?”
“对。”
但说着,萧寻初又摸了摸脖子。
“不过毕竟是麻雀,不是信鸽,时灵时不灵的,十回里会寄丢三四回吧。而且之前我们都在山里,捎信也捎不远,没送过谢府那么远,未必能成功。
“总之这两天先试试,我尝试在谢府用香米引它们,如果不行,我们再另寻的方法。”
谢知秋应了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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